勇溪村利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值班补助累计2.2万余元,其中村*支部*罗玉康领取6750元,村委会主任王明仲领取6450元,村文书黎兴辉领取6210元,村委会原主任王文中领取3000元。2015年12月,威远县纪委分别给予罗玉康、王明仲、黎兴辉三人*内严重警告处分,给予王文中*内警告处分,收缴违纪所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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